材料一: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19年天猫“双11”,淘宝直播带来的成交额接近200亿元,超过10个直播间引导成交过亿元。淘宝直播带来的成交额约占2019年天猫“双11”成交总额的7%。
“有时候我不需要这种东西,但是主播一说‘便宜、好用、买它’,我就不知不觉地‘剁手’了。”经常看直播购物的“90后”吴晓晓说,“相比货品,我甚至更喜欢主播的推荐,享受购物的快感。在网络直播的‘魔力’下,很容易就下单消费了。”
不少分析指出,直播帮助电商从“货与人”向“人与人”转变,许多用户因为喜欢一位主播去关注和了解商品,商品曝光率大大提高,用户购买的概率也变大了。秒杀、达人推荐、店铺直播已经成为主流的直播带货模式。
除了工厂生产的品牌商品,不少贫困地区的农户也做起了直播,许多土特产借着直播平台走进千家万户。“直播带货”作为一种线上新型消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背景下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
(摘编自《2020新消费 新生活 新期盼》)
材料二:
如何将直播模式和电商属性有效结合,以促使更多交易行为的产生,是电商直播的核心诉求。直播的作用首先是引流,保证良好的引流效果主要依赖精准推送和优质的直播内容本身。购物过程中,从最初的信息接触到最终购买,用户会经历很多的接触点。直播要有效促进购买,要明确用户在不同路径节点的具体需求,通过满足该需求对用户的决策进行影响。相较于目标明确型用户,半目的型和无目的型用户的购买价值体系还未成型,更需要引导和帮助,购买决策也更容易受到影响。直播通过实时的视频画面和声音来传递信息。相比于图文信息,直播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直播间中,用户与主播是强互动关系,为了让商品和直播内容之间联系更紧密,在直播时,适时将关联商品外露,建立商品与购物模块之间的联系,引导用户查看更多商品。要让大家买买买,氛围很重要。直播间观众席的设置、观看人数、评论、点赞数及点赞动画、活动入口链接等,都在营造“直播间很火爆”的气氛。
(摘编自《电商直播的核心诉求:如何将直播模式和电商属性有效结合》)
材料三:2017—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增长率及预测(下图)
(资料来源:iiMedia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前瞻经济学人App)
材料四:
“带货江湖”并非风平浪静。直播带货“翻车”事件频发:直播成交额屡曝刷单造假,低价商品卖完就下架,毫无售后服务,有的还因生产、销售假药触犯法律。
在网红带货商业活动中,带货主播既有广告代言人的身份,又有生产者、销售者的身份。不同的角色,在法律上所要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例如,有关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广告法中。自产自销型和囤货自销型的带货主播一旦带货翻车,就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也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更有甚者,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例如,欺诈消费者的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应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摘编自《“带货”需守规网红要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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