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庄子批评仁义礼,古今多数人遂以为他主张不仁不义。其实庄子的善恶观非常复杂,非直线性思维所能把握。《庄子·养生主》里有“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以此为中心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察见庄子的善恶观。而与儒家做比较研究,则可使我们深切认识到庄子的主张。
②儒家总体上是倾向于立名的。《论语》:“君子去仁,恶乎成名?”仁义成了成名的一个必要条件。客观地讲,儒家对名的这种态度,如果把握不好,就容易倒向为求名而修德,甚至把仁义当成博取名利的敲门砖。
③庄子主张,“为善无近名”。显然与《老子》“善行无辙迹”相通。老子此语是说行善非但不能求名,而且要不留痕迹。庄子认为善行的最高境界是行善而不自知,其次是自知但不留痕迹,故不为人所知。怀持这样的思想,自然不会求名。朱熹批评道,为善固然不能求名,但也不能为了避好名之嫌而不去为善。笔者以为,说庄子“畏名之累己”是合适的,说他为了逃名而不为善并告诫他人不为善,则是误解。如前所述,庄子不是否定为善,而是否定近名,崇尚为善而不知自己在为善之“上善”。行善若此之人,才是真正的圣贤。
④“为恶无近刑”一语令古今学人困惑不已,因为它的言外之意似乎是,不犯刑之恶是可以为的。其实庄子反对的是为大恶。但世人接受的是“勿以恶小而为之”,所以又批评庄子鼓励人们避重就轻,没有诫人不为“小恶”。徐复观则辩护道,精神落到现实生活中总是要打折扣的,“为恶无近刑”只是出于无可奈何,不是庄子本义的说法。对此,笔者并不认同。实际上庄子认为,人就是人,没必要也不可以被要求成为圣贤;“小恶”只要对人对已都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就应该加以宽容。
⑤儒者心中时刻盘旋着明确的善恶意识,总想以“善”去“恶”。庄子则认为,一个人尤其不能自以为善而去指摘他人,《渔父》就将“好言人之恶”视为八疵之一,因为对“善”的过分强调,必使宽容精神渐次遗失,从而对他者造成一些伤害。相对地,庄子提出“虚而待物”“不谴是非”,强调不责于人,因其所是而是之,正体现了那种“万物皆照”的包容精神。
⑥我们知道舂秋战国时期天下大乱,如何重建社会秩序,成了先秦诸子共同面对的时代问题。儒家认为,既然礼崩乐坏导致乱象,出路便是将礼乐制度重新扶植起来所以他们力推仁义礼乐的教化,以使世人生德于心,最终治国平天下。庄子则认为,如果把仁义礼立为标准来齐同天下,那就等于在宰割天下,因为这种做法没有顺物之自然,其实质是以善的名义强制他者,使天下人沦为仁义礼的“辕下之驹”。在此意义上,所谓的善也就变成了恶。庄子其实认为,个体之间只要不相为害,就不需要仁义礼的约束和严刑峻法的强制,便能形成一种整体的和谐。
⑦需要注意的是,庄子批评仁义,绝非怂恿世人向下沉沦,为不仁不义之举。我们需要具体分析其善恶观:在善的问题上,庄子反对为求名利而行善,反对临人以德、以“善”去“恶”的教化传统,倡导不自以为善之“上善”;在恶的问题上,他一方面诫人行恶,一方面又主张宽容“小恶”。无论是践行“上善”,还是宽容“小恶”,都是玄德的体现。只有这样,人伦才不至于紧张,人我之间才能变得和谐,每一个个体才能自在地生长发展。
(摘编自汪韶军《庄子善恶观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