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的利益, 规定: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处以割耳之刑。法典中有许多关于租赁、雇佣、交换、借贷等方面的规定。
材料二:这无疑是罗马法制史上一个不小的成就,可以说,它开创了罗马法制史上的一个新时代。它把向来由贵族和祭司阶层把持的习惯用人人可见的文字公布出来,使司法执法有明确的文字依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官吏的武断和专横。
材料三:他认为旧有法典过于庞杂,必须整理完善,才能成为臣民永久恪守的行为规范。在新法典的编纂过程中,他自始至终十分关注,还亲自参加讨论,裁断分歧。后世以他的名字命名这部法典,他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