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八上·雁江期中)
材料一:2017年5月31日下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志庚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材料二: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后来便放纵自己:打同学、偷东西……先后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思悔改,多次伙同“朋友”拦路抢劫,最后因抢劫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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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材料一中刘志庚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这一违法行为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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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刑罚的分类来看,刘志庚所受处罚中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属于哪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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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中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启示我们应该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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