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初选拔人才和委任官吏沿袭秦朝,重在军功,辅之以“任子”等方式,任子是沿袭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由于任子、赀选讲究门第和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进入仕途,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军功则要在战场立军功,受封军功爵。随着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人才,仍按“军功爵”选官,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摘编自赖华明《汉代察举制的内容及其功过》
材料二 察举制由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各郡国能够担任官职的人才汉武帝时孝廉一科为最重要。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察举孝廉的标准有四条:一是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是学通行修,熟知经书;三是明习法令,善于决狱;四是头脑清楚,才干出众。察举制举荐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布衣”平民。此外,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