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奏折制度产生于康熙时期。在雍正时期,除各省总督、巡抚有权密折奏事之外,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地方大员,甚至一些道员、知府、同知、副将也获得了奏折使用权。对不熟悉的官员,雍正帝要求亲信对其“细加察访,密奏以闻”。雍正帝还频发折匣,折匣上有锁具,宫中及具折官员各有钥匙一把,凡拥有奏折权的官员每人发给几只,专门用来传递奏折,无匣封装的奏折内廷不予收接。此外,雍正帝推行轮班奏事制度,促使各地官员尽职尽责,使百官的违法违纪行为能及时传达。乾隆时期,奏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各地官员均获得奏折言事的权力,奏折言事的范围则扩展到人口、粮食收成、逃犯、洋盗缉查、每月粮价波动等情况。有关军情和紧急事务的奏折必须使用驿递,该用不用,不该用而用,都会受到中斥或处分。随着奏折数量增加和作用提升,乾隆帝严令除军机处应奏事件仍旧交奏事太监呈进外,其余一切奏折均由奏事官员转交,大臣官员不得与太监交谈,违者从重治罪。乾隆帝还规定了奏事处人员定期更换制度,以防范任职时间过长可能带来的弊端。
——摘编自傅礼白《康雍乾时期的奏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