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宋初,有人击登闻鼓告科举阅卷不公,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现象,将作监丞莆田、陈靖联合上奏,提出糊名的方法,应用在科举阅卷中。此建议被宋太宗采纳,并召集大臣进行商议后开始正式实施。殿试是最先开始使用糊名制的,对试卷进行等级划分,分为优劣两个级别。糊名制在实施后,还是没有杜绝徇私舞弊的问题,有的官员可以根据字迹来辨别,所以开始实施誊录制度。为了避免出现誊录人或有意或无意的造成文件错誊,对举子造成有利或者不利的影响,又专门设立对读官,专门进行问责校对工作。誊录官的职责就是要必须对原文进行誊录,不能擅自更改文中的意思或者进行语句的删减,校对官要对誊写卷进行认真校勘,在确定没有错误后进行弥封,然后送交复考官进行再定。总之,宋初糊名制和誊录制改革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摘编自王忠庆《北宋初期的科举制改革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