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
清政府严词拒绝英国遣使进京。
1860年
清廷被迫允准外国公使进京常驻,但对遣使驻外无意执行。
1864年
总理衙门将系统介绍国际法的译作《万国公法》分发到沿海各重要口岸。
1901年
清廷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上。
1911年
外务部职能趋于简化,“大臣掌主交涉,昭布德信,保护侨人佣客,以慎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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