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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高一下·淮北开学考) 隋文帝开皇五年(585年)推行“输籍之法”:由中央制定户等及纳税标准,各州县官长以此核定每户的征课并载入定簿,“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这表明,输籍法(    )

    A . 是对均田制度的重大调整 B . 改变了人丁为主的课税标准 C . 有利于防止地方官营私舞弊 D . 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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