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世纪60年代起,清政府投资建立了一批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设备从外国引进,甚至“炮队所用器械子弹,尽仿洋式,所需铜、铁、木、煤各项工料,均来自外国”。技术上依靠洋匠,如左宗棠任命日意格、德克碑为福州船政局正副监督,“一切事务均责成该两员承办”,江南机器局由巴斯主政;在民用工业中,洋人掌握大权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清政府派出去的留学生,回国后并没有得到重用。轮船招商局1886年的144个船长和机械人员全部是洋人。
——摘编自夏东元《洋务运动史》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苏联援建我国并供应成套设备的项目共计304项,提供了重型机器设备、机床等产品的设计及其制造技术,以及合金钢、石油产品等加工技术。苏联和东欧各国来华技术专家达到8 000多人,同时还为中国培养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7 000多人。到1957年底,中国工业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工业建设所需设备的自给率达到60%,钢材的自给率提高到86%。到1959年,中国已经能承担大部分勘察设计工作和大部分配套设备的制造任务。
——摘编自汪海波主编《新中国工业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