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南)齐和唐朝实行“和市”比较表
时间 | 地区 | 收购土特产品种类 | 政府花费金额 |
(南)齐(489年) | 建康、扬州、荆州(今湖北) 等地 | 粮食、麻布、丝、绢等 | 约7410万(约折布75万匹或米近370万石) |
唐(749年) | 关内、河东、河西、比右(今豫、晋、陕、甘等地) | 粮食、麻布、丝、绢等 | 约折来114万石 |
表1可以用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