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27 年4月,法国外长白里安发表对美国的特别声明,提议同美国缔结“废除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永恒友好”条约。美国则提出,必须“使主要大国都加入这项公约,这些国家将通过公约放弃以战争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工具”。1928年4月,美国单方西就此事征求英、德、日各国政府的意见。
经过各国之间的谈判,1928年8月,美、法、英、德、日、意等15国在巴黎签署了条约,即《非战公约》。公约声明,各缔约国要废弃以战争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只能用和平方法处理或解决彼此问题的争端或冲突。同时,各大国在签署条约时都提出了保留条件,法国提出每个国家应保留合法的防御权,英国和美国都提出保留“自卫权”,而日本提出在“满洲”可以进行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德日主要战犯的审判,就是根据该公约的相关条款进行的。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现代史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