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晚清时期,西洋体操首先在新式军队中引进。张之洞曾说∶"体操学,关衰旺,人人胜兵其国昌。"其中,1904年公布实施的《奏定学堂章程》对初等、中等和高等学堂体育场地进行了具体规定,清政府还通过《操场规则》对《奏定学堂章程》中关于场地设施的要求进行落实。民国时期,政府以健身、娱乐为目的来制定我国体育设施相关政策,1929年颁布的《各县市公共体育场暂行规定》和《国民体育法》以及1932年后各条例的出台,使体育设施按行政层级逐级建立起来。1935年前后的体育场地比1934年增加了近一半;1945年,行政院核准的《国民体育实施计划》等,均对各省、市、县及乡镇体育场地进行具体规定并要求按年限建成。
——摘编自孙成林《晚清至民国体育设施政策研究》
材料二
1949年10月,在中华全国体育筹备会上,朱德指出"现在我们的体育事业,一定要为人民服务,要为国防和国民健康的利益服务",大会还指出,要把体育运动与新民主主义建设结合起来。1956年,国家体委提出了"加速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方针,1959年,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1979年制定的以奥运会为核心的竞技体育"优先发展"战略,奠定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1992年以来,党和政府又提出了结合中国特色发展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问题,2005年,体育总局出台了《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体育主题。
——摘编自孙德红、田雨普长《新中国体育发展战略重点调整轨迹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