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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太原模拟) [历史——选修 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殷商、西周时期,我国实行“刑不可知 ,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案件审判往往由贵族从以前的判例、故事中去寻找法律依据,或从神明的启示、礼仪风俗或公认的观念中寻找答案。在法不示人的年代,多靠礼法制度和道德治理国家。春秋中期的郑国是中原地区的一个小国,一马平川,无险可守,经常成为大国争霸的战场。而这样的地理环境又决定了郑国交通发达,商贸往来繁密,是一个社会流动性大,商人等新社会阶层力量强的国家。随着商品流通和贸易的不断增多,郑国面临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为了保障国家生存,巩固政权,郑国执政子产开始实行社会改革。为了保障社会改革的进行,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三月,郑国执政子产命令把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到鼎上,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这是国家常用的法律。据《左传》记载,铸刑鼎后,“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不久,晋国也铸刑鼎。

    ——摘编自张军《子产“铸刑鼎”改革的意义》

    1.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子产“铸刑鼎”的背景。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子产“铸刑鼎”的目的以及遭到反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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