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作为春秋文化的代表,孔子是哲人也是诗人和歌者。歌唱是孔子日常生活的常态。作为歌者的孔子,常常借音乐表达内心的情怀。孔子对音乐的兴趣与他对周礼的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南宋史学家郑樵曰:“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孔子对周礼的倾心追慕和深入钻研,使他对“音乐”的社会文化功能有着深刻的认识。歌诗、鼓琴、击磬,丰富的艺术实践和深厚的品德学养,使得三代以来的音乐艺术发展成果能够在他那里得以升华。
②“礼崩乐坏”之所谓“乐坏”,一方面表现为周代典章制度中用以昭示“以仪辨等”的用乐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贵族群体审美倾向的转移,即厌古乐而喜新乐。二者的实质,都是“乐”与“礼”的分离即“雅乐”精神的失落。孔子适逢这段文化裂变期的时空中心,对行将失落的周代雅乐进行修复、改造和传播,是他必须面对的、不容回避的文化使命。
③“正乐”是孔子为纠正礼乐秩序倾颓采取的重要措施。孔子的“正乐”是对《诗》的乐章和音律的规范整理,使之符合周礼对雅乐的要求。孔子的“正乐”还包括对乐器使用制度的维护。乐音和乐器在孔子那里,不仅是供人欣赏、上下和合的表演艺术,也是载礼之器、行礼之仪,因此,孔子“正乐”的实质在于为乱世“正礼”。
④对待音乐,孔子不仅强调要关注外在音乐形式,还应注重对内在精神的发掘。在孔子看来,揖让周旋、羽侖钟鼓都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非内在的文化精神。“礼乐”的精神实质不是强加于人的外在规定,而是主体在践习礼乐的过程中,所得到的人格提升和审美愉悦。“言而履之,礼也;行而乐之,乐也。”“礼”是知行合一的个人践履,“乐”是行有所得的内在愉悦。由此而来,“乐”不再仅仅是礼之用,而是发展成为礼的内在精神。因而,孔子“复礼”必重“正乐”,两者同样不可或缺。
⑤因为“正乐”即“正礼”,所以孔子在谈及自己的为邦理想时,多次强调要“放郑声”。孔子说“郑声淫”“乱雅乐”,是因为郑、卫地区的音乐十分讲究艺术技巧,情感力量大于伦理力量,世俗的娱乐之情大于典礼肃穆之情,不符合周礼温柔敦厚、中正平和的艺术精神。孔子对郑声的放逐并不意味着对音乐美学功能的忽视。事实上,孔子是第一个指出音乐美学功能的人。孔子曰:“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孔子说,如果没有音乐,礼的仪式就会显得质朴无文。“乐”之于“礼”的功能,是礼在形态世界中美的呈现。
(摘编自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