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化的价值质点
艾斐
所谓文化价值的质点,是指文化的原生价值、本质价值。价值质点是一切内容和形式的文化创造、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生命之腱与活力之源,是文化主体劳动绩效的凸显,更是文化对人和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的体现。
价值形式与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文化的一种价值辐射与效能提升。在这种情况下,高度自觉而有效地强化文化价值的质点,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否则,文化的本体价值和终极效能必然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消耗,以至于使文化发生易质,变成空壳,沦为物欲化的精神尘嚣。
在精神价值之外的其他价值,对于文化来说,都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衍生出来的副价值,它们既不体现文化的本质形态和主体功能,也构不成文化价值的质点,最多只是文化主体价值的衍生物与附加值。如果不是这样,中国的五千年文明就笃定会是一张白纸、一孔涸泉了。因为历来真正的文化创造者、文艺创作者、心灵宣慰者、精神提升者、智能开拓者和文明传播者,就从来不是以牟利和娱乐为目的的。他们的一切劳作和创造,只有一个终极目的,那就是开智、养心、励志、修德,是张扬正义、布达真理、激励人生、繁昌社会。如果老子、孔子、屈原、司马迁、曹雪芹们所追求的不是文化的本质价值,不是文化的精神救赎,不是文化的社会效能,而只是金钱、物欲和娱乐,那就不会有《道德经》《论语》《离骚》《史记》《红楼梦》的存在。
这是中华民族的大幸。正是由于这些圣哲们在文化上做出的如此显赫成绩和重大贡献,我们才会拥有如此灿烂的文明和精神的家园。否则,我们的民族就会因为失去文化的滋养而变得形容枯槁、精神萎靡。想想看,如果没有四书五经,没有《史记》《资治通鉴》《红楼梦》,没有孔子、屈原、李白、杜甫、关汉卿、曹雪芹、鲁迅,中华民族还是中华民族吗?中国人又该到哪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我们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坐标又在何处?
这便是文化价值的质点,也即文化价值的核心与本质所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文化价值的衍生物固然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文化价值的质点却永远不可改变,也永远不能改变。如果改变了,文化也就不是文化了。文化价值的质点一旦易质,其后果自当是不堪设想的。如果把赚钱当成了文化的唯一目的,势必就要放弃文化对人和社会的引导与提升功能,必然要使文化陷入低俗、畸靡的渊薮。
任何事物,都只有在具有价值之后才会有意义和作用。但各种事物的价值形成、价值规律和价值质点却是不尽相同的,甚至是完全不同的。在经济学中,价值主要体现在商品所涵蕴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和对物质资源的附有上。这种价值不但可以量化,而且可以转换,尤其可以用货币来标示和兑换。但文化却不行,文化价值的核心内容、终极效能和主要实现方式,始终都在于它所天然赋有并理应履施的社会性、公益性、思想导向、智能寄寓和精神内涵。文化不但要以真、善、美的方式来揭示和表现生活与人性中的真、善、美,而且要在不可逆和个性化的艺术创造中给生活增添亮色,使社会焕发光彩,让精神得以提升,促人性更臻完美。凡此种种,既是文化的社会担当,又是文化的效能旨归。正因为如此,文化价值的质点也便被赋予了独具的重要性和特殊意义。
文化的这一价值质点,是文化的生命线。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任何文化形态都不应违逆。文化一旦离散了这个价值质点,其主体价值和终极效能便会随之消失殆尽。文化的商品意义,永远都只能是和只配是文化主体价值和终极效能的延伸物与衍生品,就像在提炼石油时得到了沥青,但我们却永远也不能只为得到沥青而去提炼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