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溧阳模拟)
材料
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当天,江苏常州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全2000元。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这起案件发生在2020年5月24目,江苏常州溧阳市的徐某(家住三楼)与王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刀,王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将刀抛至楼下公共粗货房附近。楼下居民发党后向楼上质问,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業刀,王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又将第二把刀抛至楼下公共租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徐某随即被警方取强制措。
(备注:《刑法修正案(十ー)》第二百九十条之二第一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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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法官)
徐某的行为是属于哪一类性质的违法行为。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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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理践行)
俗话说的好,“邻里好,赛金宝”。作为小区居民,请你分析此案给我们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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