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是由演员扮演人物、当众表演故事的艺术,小说是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的艺术。戏剧与小说有着不同的艺术规定性和基本风貌。
小说故事的时间、地点的变更完全没有限制,于是情节可以有大的容量;而戏剧是将事件的发生直接呈现在舞台上,作家对故事情节的支配必须受到舞台演出的限制,追求情节单纯集中,不枝不蔓。西方经典戏剧理论“三一律”规定:剧本创作必须遵守时间、地点和行动的一致,即只允许有一个故事线索,发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天,必须只有一个地点。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理论家布瓦洛把它解释为“要用一地、一天内完成的一个故事从开头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充实”。
小说的媒介是语言,以叙述为主,诉诸读者的智力和想象;而戏剧的媒介则是演员的肢体和言语,以直观展示为主,诉诸观众的视觉和听觉。演员不能像小说那样插入作者的叙述、描写、观感、议论。高尔基在《论剧本》中说:“剧本要求每个剧中人物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来表现自己的特征,而不用作者的提示。”叙述与展示的不同带来的另一个区别是:小说倾向于表现过去时,而戏剧则表现现在进行时。英国戏剧理论家马丁•艾思林说:“任何叙述形式都趋向过去已发生而现在结束了的事件,那么戏剧的具体性正是发生在永恒的现在时态中,不是彼时彼地,而是此时此地。”所以,戏剧中表现过去发生的事件往往比较棘手,以前多靠人物的叙述回顾。
小说的故事是提供给私人阅读的,阅读的方式可以完全自由,情绪也可以随意调节,但是观众走进剧场看一出戏的情形则不同,它是一种集体欣赏。戏剧的故事必须一开始就引起观众的兴趣,并且要维持这个兴趣到戏剧的终结。如果观众感觉乏味,难免随时离场,这会影响戏剧演出的效果。情绪效果的限制要求戏剧故事必须加快情节发展的节奏,且保持情节的张力和变化,这就需要戏剧中有冲突、悬念、突转和发现。英国威廉·阿契尔在其《剧作法》中说:“我们可以称戏剧是一种激变的艺术,就像小说是一种渐变的艺术一样,正是这种发展进程的缓慢性,使一部典型的小说有别于一个典型的剧本。”
戏剧与小说各有其基本艺术特质与形态,但两者并非“老死不相往来”。契诃夫的剧本《海鸥》背离了当时普遍接受的“戏剧法则”,追求戏剧事件的生活化和剧本的内在抒情性。虽遭指责,但这种崭新艺术促发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对舞台导表演体系的变革。众多小说家融入了戏剧的“动作”、“冲突”、“悬念”等技巧,增强了小说的可读性,创作出了众多的优秀作品。
(摘编自陈军《论戏剧与小说的文体区别及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