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狼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乙】禽鸟钟情
天津弋人得一鸿,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捉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铤。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钟情若此!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
(均选自《聊斋志异》)
【注释】①弋人:以猎鸟为业的人。弋,射猎。
①“从”字甲骨文字形如右图所示,表示两人相从,本义是“随行,跟从”,引申义有“顺从”“听从”等。
【甲】文中“一狼仍从”的“从”意思是
②“集”字甲骨文字形如右图所示,表示鸟停在树上,本义是“群鸟停
在树上”,引申义有“停,停留”“聚集”等。
【乙】文中“既而集其足下”的“集”意思是
次 日 弋 人 早 出 则 鸿 已 至 飞 号 从 之 既 而 集 其 足 下。
①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②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