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农民虽已进城务工,但农民 的身份没有变,没能够在城市获得合法的市民资格、平等的待遇和实现安居乐业。这种 状况使城镇化处于一种僵持状态。2008 年 10 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户籍 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 民”。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以具有稳定就业和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可以率先放开农民工落户条件;进一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逐步将农民工统一纳入本地各项社会管理,促进住房租购、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9 年,上海正式公布了居住证转户籍的详细政策,通过这个政策,一大批手持居住证在上海工作的人士可以转为上海户口。
——摘编自武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