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宋初“始置诸州通判”,“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指知州、知府等地方长官)通签书施行”。
-----《宋史●职官志》
材料二:各行省的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则需呈报枢密院。没有中书省、枢密院转发的诏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也不得调动军队。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下)
材料三:明朝严格规定:考试的题目必须来自“四书”“五经”;考生对题目的解释,必须是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标准,不得自己随意发挥;明朝科举对考试答卷的文体格式、段落划分,都有严格的规定,要求答卷由八个部分组成,其中后四个部分为主体,每部分要有两股对仗的文字,因此称为“八股文”。
材料四:清代史学家赵翼在《檐曝杂记》卷一《军机处》中说:“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也。”这句话意思是说,军机大臣只是传达抄写皇帝的旨意,而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夹杂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