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古王国时代稳固的神王观念深刻地影响着这一时期埃及人的来世信仰。神王在来世生活所独享的种种特权,从某种角度上代表了古王国时代埃及人对于死后世界认识的最高理想。而无论是国王在来世生活所享有的特权,还是对臣民来世负有的保障责任,体现的都是他作为神王的威仪,这是他在现实生活中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折射。
——张赫名《古王国时代埃及的神王观念与来世信仰》
材料二:《汉谟拉比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的利益,规定:拐带奴隶,帮助奴隶逃跑或窝藏奴隶者,都要被处以死刑。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被处以割耳之刑。法典规定: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的地位要高于无公民权的自由民。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伤害同等地位的自由民的眼睛,必须遭受同样损害;但如果损害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的眼睛,则只需赔偿少量的钱财。
材料三:在西方根本不存在与印度的诸如种姓、杀戒、轮回转世和因果报应之类的基本观念和制度有些微相似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仅仅是印度思想中深奥的抽象观念,还构成了印度文明的基础,决定了印度人的思想和日常生活。
——摘编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