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该法典制定的初衷是在政治统一的前提下,实现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在法律上的统一,以便更好地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提升军事实力,稳定社会秩序,从而保障帝国的统一。作为一部公开的成文法,它废止了执行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利害关系,根据形势的需要、上司的需要,随便量刑执法的特权;摒弃或从重从快,或法外开恩的陋习;开创了人类法制管理的先河。
——摘编自马来平《通俗科技发展史》
材料二:《十二铜表法》于公元前451—前450年颁布,以文字的形式将法律公布于众,大大限制了贵族的专横跋扈,使平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得了同贵族平等的权益,为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摘编自李海峰、朱明、王悦《世界通史》
材料三:这4个部分合称《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总结和最高成就,也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律文献汇编。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规定了公民之间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契约、债务、婚姻、所有权与继承权等,对12世纪以后西欧各国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法典核心在于强化君权,显示出浓烈的东方专制主义特色。
——摘编自李海峰、朱明、王悦《世界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