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魏征》(节选)
魏征,字玄成,魏州曲城人,有大志,通贯书术。
十年,为侍中。尚书省滞狱不决者,诏征平治。征处事以情,人人悦服。多病,辞职,帝曰:“公不见金①在矿何贵之有?冶锻而为器,人乃宝之。朕自比于金,以卿为良匠而加砺②焉。卿虽疾,未及衰,岂得便③尔?”
时上封事④者众,或不切事,帝厌之。征曰:“古者立谤木,欲闻己过。封事,谤木之遗也。陛下当任其所言,以彰得失。言而是,则为朝廷之益;非,亦无损于政。”帝悦,皆慰之。
帝宴群臣,曰:“贞观以前,从我定天下,玄龄功也;贞观之后,纳忠谏,正朕违⑤ , 征而已。”亲解佩刀,以赐二人。帝尝问群臣:“征与诸葛亮孰贤?”岑文本曰:“亮才兼将相,非征可比。”帝曰:“征蹈履仁义,以弼朕躬,欲致之尧、舜,虽亮无以抗。”
(选自《新唐书》,有删改)
【注释】①金:金属。②砺(lì):磨砺。③便:安适。④封事:指密封的奏章。⑤违:过失、错误。
例句:征处事以情,人人悦服
例句:公不见金在矿何贵之有?
征蹈履仁义,以弼朕躬,欲致之尧、舜,虽亮无以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