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罗马法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是一项重要内容。它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用的条款,而且特别明晰地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二:罗马法律制度刚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其原因是战争需要平民补充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他们处于要求政治上得到进步的有利位置,在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就采取罢工的形式。他们通过公民大会选举保民官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包括写下法律条文,公诸于众,限制任何个人所能拥有的土地的数量。
材料三:罗马法虽属奴隶制社会的产物,但由于它对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作了详尽的规定,因而也就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因此它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属于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其影响更加显著。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制定的,1900 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不少地方也沿袭了罗马法的传统。欧洲大陆上其他许多国家的民法也都受罗马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