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意味着变化。如果你窗外的街道是干的,但是你小睡片刻之后却发现它湿了,你便可以假设一个事件发生了,这个事件叫下雨。世界从干的变成了湿的。然而,仅仅从天气的变化中,你不可能构建出一部影片——尽管有人曾经尝试过。故事事件是有意味的变化,而要使变化具有意味,从一开始它就必须从发生在一个人物身上开始。如果你看见某人在倾盆大雨中淋成了落汤鸡,这多少比一条湿漉漉的街道更富有意味。
故事事件创造的人物生活情境中富有意味的变化是通过某种价值的改变来表达的,要让变化具有意味,剧作家必须表达它,而且要让观众对此作出反应。
故事价值是人类经验的普遍特征,这些特征可以从此一时到彼一时,由正面转为负面,或由负面转为正面。例如,生与死便是一个故事价值,就像爱与恨、自由与奴役、真理与谎言、勇敢与懦弱、忠诚与背叛、智慧与愚昧、力量与软弱、兴奋与厌倦等等。人类经验中的价值都随时可能走向反面,这些人类经验中的二元特征便是故事价值。观众能够确切地知道,在这种经验的两极中,自己究竟处于哪一端。比如你的窗外是80年代的东非,一片干旱肆虐的原野,你就得面临一个重要的价值:生与死。故事可从负面开始;这场旱灾正在夺去成千上万条生命,如果有朝一日天降甘霖,雨季来临,大地重返绿色,动物获得食物,人得以生存,这场雨便会被赋予深刻的意义,因为它将故事的价值从负面转化为正面,从死亡转化为生命。但是,这一事件尽管力度不凡,但它还是没有资格成为一个故事事件,因为它的发生纯属巧合。故事讲述手法中有“巧合”的一席之地,但一个故事不可能构建于纯粹的偶然事件,无论它负荷着何等深刻的价值。
就一部典型的电影而言,剧作家将要选择四十到六十个故事事件,或者换个常用的说法,叫作场景。场景是指在某一相对连续的时空中通过冲突表现出来的一段动作。这段动作至少要有一个人物生活情境负荷着的价值发生转折。理想的一个场景即是一个故事事件。
剧作家必须认真审视所描写的每一个场景,如果某一场景从开始到结束毫无变化,那么尽管这一场景中有一些活动,比如说说这个,做做那个,但只要没有发生任何足以改变其价值的事情,这一事件则只能称为非事件。如果这些场景只是为了“解说”,为了向观众传达有关人物、世界或历史的信息,那么老练的剧作家会毫不犹豫地将其舍弃,并将它所传达的信息编织在影片的其他地方中。
所有的场景都应该有转折,这是剧作家的理想。剧作家致力于使每一个场景从头到尾都完美无瑕,将人物生活的价值从正面转为负面或从负面转为正面。要想不折不扣地坚守这一原则也许是困难的,但也并不是不可能,因为无论其类型如何,有一原则是普遍的:如果一个场景不是一个真正的事件,就删掉它。
(摘选自《材质结构风格和荧幕剧作的原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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