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
在我们乡土社会里,不但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在传统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有喜事要请酒,生了孩子要送红蛋,有丧事要出来助殓、抬棺材,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可是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伦重在分别。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我们现在读来,鬼神、君臣、父子、夫妇等具体的社会关系,怎能和贵贱、亲疏、远近、上下等抽象的相对地位相提并论?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
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已”作中心的。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份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
材料二:
在差序格局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形成了独特的类似“同心圆”的社会关系结构,每个人依据与对方关系的亲疏远近选择不同的交往方式,接受不同的道德规范约束。在鲁迅小说《故乡》中有这样一段叙述: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血缘亲情是安排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基于此的中国人际关系可以视为“家庭本位”或者“家族本位”的,社会关系网中有利害关系的非血亲也可以按照亲缘建立密切关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的发展和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都在动摇差序格局的基础,现在的基层社会已经不完全是差序格局。我国基层社会开始大量出现各种性质的团体,出现了类似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结构,但是我们不能说差序格局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这种社会结构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冲击下退居次要位置,人们既不能完全依靠亲属关系的远近处理各种日趋复杂社会关系网络,也不能完全摆脱血缘社会,既要在各种团体中寻找位置、匹配功能,也无法否认家庭依然是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无论是“共建共治共享”亦或是“社会治理共同体”,都不只是单方面强调公,而是要在团体和个人之间寻求一种均衡,既要人民安居乐业,又要社会安定有序、国家安全稳定。因此,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特别是基层治理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差序格局在基层社会的影响力,建立在差序格局基础上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也不能完全抛弃,而是要继承创新。
(摘编自周洋洋《基于<乡土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