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老何
鸿鸣
文本一:
老何年轻时曾留学国外,追随孙中山先生加入同盟会,是辛亥元老,民国时在江南某省任民政厅厅长。
当时全国开展新生活运动,省主席积极响应。这天在省政府大会上,省主席口若悬河,大讲特讲树新风、勤政廉政,同时提到了民政厅:“民政关乎国民生活,一定要做表率,要讲究礼义廉耻,不要有贪污现象,要带头廉洁。”话里话外给人一种感觉,好像民政厅贪污腐败似的。
这时老何站起身来,一脸认真,大声应道:“主席教训极是,更感谢主席提醒民政厅一直廉政为民。前几日主席岳母来省城省亲时,游玩山水,花费大洋一万,夫人曾找我报销,被我严词拒绝。由此可见,民政厅原则性极强,请主席放心。”一席话说得众官员大惊失色,省主席也尴尬无比。
省主席夫人听说后,异常恼怒,好你个老何,真把自己当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了,从此对老何记恨起来。正好有被老何裁减下来的民政厅不良官员,举报老何贪污,夫人借机鼓动省主席,派人去民政厅调查老何。调查人员在民政厅折腾了好几天,也毫无结果。
老何大怒:“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本来两袖清风,一心为民,却被省政府怀疑,这对我来说真是莫大的耻辱。既然这样,我又何必贪恋此官位!”于是要求辞官回家。这老何真是有个性的人,离开省城前一天,还在民政厅大门上贴一告示,上书:“本人任厅长三年,处理事务无数,现已辞官回乡,如有对不起百姓之事,请尽管唾骂举报。”告示一出,立即惊动了省城百姓。
第二天早上,老何偕夫人辞官回家。在去东城门的路上,老何忽然感到有一缕阳光刺眼,原本出现在东北方的太阳,怎么跑到了南面?老何仔细一看,阳光是从街道南侧一面镜子上反射过来的,这才发现,在他出城的街道两旁,居然有很多人家门前,放一方桌,上面摆有一碗清水、一面镜子,旁边站着全家老少,在默默为他送行。老何异常感动,冲父老乡亲大声说道:“为官一地,大家认可,能得清水明镜送行,我心甚安。”于是含泪拱手作别。
老何走的是水路,沿长江回老家。船行一日后,忽被前面几艘大船拦住,并把老何的船拉到岸边。几十个身带刀枪的土匪冲上了老何的船:“要钱要命,由你选择!”土匪们大声吆喝。
老何一看,是一帮土匪,毫无惧色,冷笑道:“本人为官多年,两袖清风,并无积蓄。”
土匪们自然不信,一个土匪头目模样的人说道:“你当官多年,没有捞钱,我都不信。听说省城百姓清水明镜为你送行,我觉得是谣传,所以和兄弟们打赌。如果我赢了,不但劫财,还要你命!”说罢哈哈大笑,似乎是稳赢无疑。
老何淡淡一笑,反问道:“如果你输了,又将如何?”
土匪头目豪气冲天,大声道:“如果我输了,愿意承认你是清官,跪送你三十里水路。”说完撇嘴哼了一声,一脸嘲笑的神色。
于是土匪们开始搜船,一无所获,又打开老何的行李,见里面只有一些旧衣物和一大捆书。从何夫人身上,也只搜出几块大洋。这时一土匪发现了一个画轴,大叫:“这里有名贵字画。”土匪头目接过来打开,原来是一书法,内容是宋代周敦颐的《爱莲说》,书法落款名字却是老何。土匪头目也是识字之人,看着那笔走龙蛇的书法,居然念出了声音:“……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老何不动声色,只是冷眼睨视,默默地看着土匪头目。土匪头目脸色渐渐由白转红,大声喊道:“你别用那种眼光看我,老子也是个爷们儿,说话算数,吐口吐沫都是钉!”说罢冲众土匪一挥手,带众土匪跳入水中,将老何乘坐的船推入河道,放其通行。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文本二:
在许多小说塑造的人物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怪人,他们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怪诞的言行,但又不同于精神失常的“傻子”们,他们基本具备正常人智力和情感;他们大部分的生活是常态化的,但某些行为却又偏离了正常轨道。之所以说他们是“怪人”,那是我们以“正常人”的眼光,以人的“正常”言行为标准,来衡量和评判小说中的人物。
“怪人”总是游离于自然和社会之间。一方面,他们渴望融入社会,但社会并不认可也不能完全地接纳他们;另一方面,“怪人”们又表达对自然世界的无比亲近和热爱。“怪人”们往往具有未泯的童心和善良的性格,正义的精神和忠贞的情感,归隐与消极中的向往和追求。“怪人”形象无论是作为主要人物还是次要人物,都能以不同的身份和角色表现主题并彰显作者的人文思想,是作者对物欲俗众的否定和精神图腾的呈现。看“怪人”形象时,我们会感到一丝并不轻松的轻松,也会产生一种并不快慰的快慰。
(摘编自程大立《艰难生活中的执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