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生态美学兴起于20世纪初,中国生态美学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引进介绍西方环境美学为其开端。但从21世纪初起,中国学者就开始关注中国本土传统生态审美智慧,并开始与西方对话,即进入跨文化研究。生态美学以生态哲学与生态伦理学为其重要理论支撑,反对人类中心论,力主生态整体论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将自然视为人类的家园。由工业革命时期人类为自然立法发展到生态文明时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人与自然共生。
中西之所以在生态美学领域能够形成跨文化研究,是因为两者具有共同性。共同性之一是生态问题是中西学者共同关心的问题。西方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国际环境会议之后,已经将生态环境问题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而中国是一个资源紧缺型国家,人口众多,人均可耕地、淡水与森林等资源偏少,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环境问题也日渐严重,保护自然环境成为紧迫的社会问题。另一个共同性就是中西生态美学都具有某种反思性与融合性,即对传统工业革命人类中心论的反思与超越,并且倡导一种人与自然的融合性,中国21世纪初已经提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其次,是相异性。相异性使得跨文化对话具有足够的空间,也使得中国生态美学得以发展。总之,中西生态美学在相同性前提下具有明显的相异性。
其一,中西方存在“生态”与“环境”之辩。西方学者特别是英美学者力倡环境美学,并且对于“生态”一词多有异议。美国著名环境批评家劳伦斯·布依尔认为,生态批评是一种知识浅薄的自然崇拜者的俱乐部,而环境更能概括研究对象,体现文学与环境研究的跨学科性。中国学者则认为生态美学与环境美学之争涉及人类中心与生态整体两种不同的哲学理念。中国学者从三个方面论证“生态”一词优于“环境”。字义上,“环境”具有“包围、围绕、围绕物”之意,是外在于人的二元对立,“生态”则具有“生态的、家庭的、经济的”之意,是对于主客二分的解构;内涵上,“环境”一词具有人类中心论的内涵,而“生态”则是一种生态整体论;从中国传统文化来说,“生态”一词更切合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文化模式,而环境美学则与中国传统文化不相接轨。
其二,从生态文化的发生来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态文化是一种原生性文化或叫做“族群原初性文化”,是在原始形态农耕文化中形成的亲和自然的文化形态。而在西方文化中,生态文化是一种反思的后生性文化。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强调“天人合一”,因而生态文化是中国古代的原生性文化。中国哲学以“天人相和”为其文化模式,中国古代艺术基本上就是一种自然生态的艺术,山水画自魏晋以后成为画之正宗,山水诗文甚为发达。而西方古代是一种科技文化,强调科学的、比例对称的“和谐之美”,它的生态文化是20世纪产生的反思的后生性文化,是对工业革命破坏自然进行反思的产物。它也借鉴了包括中国文化在内的东方传统文化。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引用《论语》中的“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作为其亲和自然之依据。
其三,中西方生态美学的话语也有差异。审美是人的一种特定的生存方式与生活方式,人的审美具有共通性也具有民族的相异性。西方人称“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而中国人则称“生生为美”。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殊的生态美学话语。欧陆现象学生态美学主要使用“阐释学”的方法与话语,英美环境美学主要使用科学的“分析”的方法与话语,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生态审美智慧则使用“生生”的古典形态的特殊话语。
(摘自曾繁仁《生态美学的中西差异》,有删改)
材料二:
生态美学引发了艺术观念的生态转型。艺术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美学理论的核心问题,艺术曾经长期占据美学研究的中心地位,黑格尔甚至将美学视为艺术哲学,同时认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现代美学从其主体性思路出发,通常高扬艺术家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进而用表现论来解释艺术现象,将艺术视为艺术家表达情感世界的自由创造。根据这种艺术哲学,自然仅仅是艺术家用来创造艺术品的原材料,其逻辑与现代工业生产完全一致:自然事物可以由人类随意加工和改造。与此相反,生态艺术美学则认为,自然自身有着远为人类所不及的巨大活力与创造力,天才的艺术家无非是自然之子,其艺术创造活动无非是一个“代自然立言”的过程,无言的自然通过艺术家的“代言”活动而表达其自身的内在价值与内在目的。
国内外生态美学研究已经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理论成果。生态美学以生态学为理论范式,将人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审美互动作为理论基点,将人类的审美偏好及其生态后果作为重要的理论命题,站在是否有利于生态系统之稳定与平衡的高度,探讨审美价值、审美满足与生态健康之间的矛盾及其化解之道,其核心主张是承认自然的优先性,努力将审美愉悦与生态关怀统一起来。这种形态的美学理论不但有助于反思和批判现代美学的根本缺陷,而且有助于引导人们逐步形成一种有利于生态健康的生态审美观,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摘自程相占《生态美学:迈向生态文明的美学转型》,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