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序言: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正文:第15至 20条:奴隶属于奴隶主,逃亡奴隶必须交还原主,藏匿者死罪。第203条、第205条:贵族打了贵族,罚银处置;奴隶打了自由人,割去耳朵。第247条:如果弄瞎了奴隶的眼睛,就与弄瞎牛的眼睛同罪。
结束:(如果后人篡改法律)他的城市将毁灭,人民将离散,王国将更改,他的名字将永远被人遗忘。
材料三杀害婆罗门者应损毁自己,并三次投入火中。 杀一个刹帝利,(应立誓守戒)六年,并交出1 000头母牛和1头公牛。 杀一个吠舍,(应同样立誓守戒)三年,并交出100头母牛和1头公牛。 杀一个首陀罗,(应同样立誓守戒)一年,并交出10头母牛和1头公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