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法制是把双刃剑,对守法者呵护,对违法者无情。
【善用法律】
小敏在通过某一直播带货平台买了一盒化妆品,结果使用后皮肤过敏。找商家退货退款,但被商家拒绝,无奈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求助。本案经辖区市场监管所的调解,为小敏挽回了经济损失。
【防微杜渐】
小华,今年十七岁,读初一时成绩不好,经常旷课、逃学,去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在那里结识了一批社会上的小混混,钱不够花,就去勒索小同学的钱,后来索性辍学了。在社会上打拼的过程中,组建了一个由10多个人组成的少年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结伙抢劫18 起,故意致人重伤4起,劫得财物约6万元。
法律连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身边警示】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民之所呼,法之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0年 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事前的预防,永远好过事后的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