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时间 |
名称 |
主要内容 |
春秋时期 |
初税亩 |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
两汉时期 |
编户制度 |
汉政府把百姓编入政府户籍,实行按编户征收人头税、田租、徭役和兵役。(租以土地计, 较轻;人头税以丁计,较重) |
唐朝 |
租庸调制 两税法 |
租庸调制:成年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田租,交纳谷物),调(人头税,交纳帛或布),以绢或布代替徭役为“庸” 两税法:每户按资产交户税,按土地交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分夏秋两季征税。 |
明朝 |
一条鞭法 |
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等“并为一条”,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多寡来分担。 |
清朝 |
摊丁入亩 |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亩之中,征收统一的赋税。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国古代史知识,围绕“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自拟一个论题,并予以阐释。(要求:论题具体明确,说明须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