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使用时不宜混为一谈。我们常说的中国文化,包括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两部分。
“传统文化”,是指传统社会的文化现象。传统文化的内容,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文化”。人类学家对文化一词的解释多种多样。我倾向认为,文化应该指一个民族的整体生活方式及其价值系统,这是广义的用法;狭义的用法,可以指人类的精神生产及其成果的结晶,包括知识、信仰、艺术、宗教、哲学、法律、道德等等。因此广义地说,中国传统文化就是指中国传统社会中华民族的整体生活方式及其价值系统。“文化传统”是指传统文化背后的精神连接链,并不是所有的文化现象都能够连接成传统,有的文化现象只不过是一时的时尚,它不能传之久远,当然不可能成为传统。按照美国社会学家希尔斯的观点,传统的涵义应该指世代相传的东西,即从过去传衍至今的东西。文化传统存在于传统社会的文化现象之中,但它更多的是指这些文化现象所隐含的规则、理念、秩序和所包含的信仰。能够集中地体现具有同一性的规则、理念、秩序和信仰的文化现象,就是“文化典范”。我们面对一尊青铜器、一组编钟、一座古建筑或一个古村落,人们有时也说看到了中国文化的传统,其实这样说并不准确,实际上看到的是传统的遗存物,这些遗存物所涵蕴的规则、理念、秩序和信仰,才是传统。但能够留存至今的遗存物本身同时也是一种文化典范,里面藏有该民族文化传统的一系列密码。
传统也不是一个凝固的概念,在连接和传衍中它会发生变异,会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只有后来者不断为既存的传统增添新的内容和新的典范,传统才更充实、更有价值,才有可能不着痕迹地融入现在,成为活着的传统。但新增入的成分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处于边缘状态,而且会遭到固守既存传统人士的反对。除非已经进入传统变异的另一情境,即固有传统和新成分实现高度融合,人们已经无法分清楚传统构成的新与旧,传统就成为既是现在的过去又是现在的一部分了。
文化传统在传承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增添新的内容、新的典范,而且需要对异质文化的吸收和融合。传统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对不同质的文化传统的吸收和融合,可以使固有传统因注入新的血液而勃发生机,并变得更健康、更有免疫力。唐代文化气象博大、心胸开阔,就和大胆吸收西域文化、旧传统中融入了异质的新成分有直接关系。其实这一过程就是传统更新的过程。这一过程一般是缓慢的、渐进的、不知不觉的,因此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文化的濡化过程。这种濡化过程一般不会引发剧烈的冲突,也不破坏既存的文化秩序。但这需要充当异质吸收的文化主体强大、有自信力和包容精神。汉朝和唐朝的时候,中国文化的主体就具备这种条件。而到了晚清,国家处于被东西方列强瓜分的境地,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完全弱化,失去了与西方文化平等对话的条件。这种情况,不可能有中国文化传统对西方异质文化的正常吸收,必然爆发激烈的文化冲突。
(摘编自刘梦溪《百年中国:文化传统的流失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