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专利权
狄更斯
我的名字叫约翰。学的是打铁的行当。打十九岁那年起,人家看见我没几根头发,就一直管我叫“老约翰”了。现时我已经五十六岁了,头发并不比上面提到的十九岁的时候多,可也不比那时候少,因此,这方面也就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好说。
我发明过一种螺丝,挣了二十镑钱,这笔钱我这会儿还在用。整整有二十年工夫,我都在断断续续地搞一样发明,边搞边改进。上一个圣诞节前夜十点钟,我终于完成了这个发明。完成之后,我喊我妻子也进来看一看。这时候,我跟我妻子站在机器模型旁边,眼泪簌簌地落到它身上。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前的圣诞节前夜十点钟完成的。我把凡是能节省下来的钱统统都用在模型上了。我想自己去申请专利。
我的姻兄弟,西布罗密奇的乔治·贝雷临死的时候遗留给我的妻子、他的姊妹一百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股票。我和我妻子一直还没有动用过这笔钱。我们俩都同意拿这个发明去申请专利。我的朋友威廉·布彻替我写了一封信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我乘“四等车”上了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了一间为期一个礼拜的房子。
汤姆斯·乔哀说要申请专利,第一步得向维多利亚女王提交一份申请书。我在靠近司法院法官弄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找到了一位推事,在他那儿提出了陈述书,付了十八便士。他叫我拿着陈述书和申请书到白厅的内务部去,把这两份东西留在那里请内务大臣签署,缴付了两镑两先令又六便士。六天后,大臣签好了字,又叫我拿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打一份调查报告。我照他说的去办了,缴付了四镑四先令。
我临时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期已经延长了一个礼拜,这会儿五天又过去了。首席检察官写了一份所谓例行调查报告,打发我带着这份东西到内务部去。内务部根据它搞了个复本他们把它叫作执照。为了这张执照,我付出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这张执照又要送到女王面前去签署,女王签署完毕,再发还下来,内务大臣又签了一次。
我现在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住到了第三个礼拜了,费用挺大,我只好处处节俭过日子。我感到自己都有点泄气了。
在林肯旅社的专利局里,他们替我的发明搞了一份“女王法令草案”的东西,还准备了一份“法令提要”。就为这份东西,我付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专利局又正式誊写两份法令文本,一份送印章局,另一份送掌玺大臣衙门。这道手续下来,我付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外加印花税三镑。这个局里的誊写员誊写了女王法令准备送呈签署,我付了他一镑先令。再加印花税一镑十先令。接下来,我把女王法令再送到首席检察官那儿签署。我去取的时候,付了五镑多。拿回来后,又送给内务大臣。他再转呈女王。女王又签署了一次。这道手续我又付了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到现在,我待在汤姆斯·乔哀那儿已经超过了一个月。我都不大有耐心了,钱袋也掏得差不多了。
女王法令还得送到设在河滨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馆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里。印章局的书记搞了一份“供掌玺大臣签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镑七先令。掌玺大臣的书记又准备了一份“供大法官签署的掌玺大臣法令”,我付给他四镑两先令。“掌玺法令”转到了办理专利的书记手里,誊写好后,我付了他五镑七先令八便士。在此同时,我又付了这件专利的印花税,一整笔三十镑。接着又缴了一笔“专利置匣费”,共九镑零七便士。各位,同样置办专利的匣子,要是到汤姆斯·乔哀那里,他只要收取十八个便士。接着,我缴付了两镑两先令的“大法官财务助理费”。再接下来,我又缴了七镑十三先令的“保管文件夹书记费”。再接着,缴付了十先令的“保管文件夹协理书记费”。再接下来,又重新给大法官付了一镑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后,还缴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玺大臣助理及封烫火漆助理费”。到这时,我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待了六个礼拜了。这件获得顺利通过的发明已经花掉了我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这还仅仅在国内有效。要是带出联合王国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镑。
(陈才宇译,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