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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高二上·湖南期中)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子孙违犯教令”是清末礼法之争的两大焦点之一。礼教派认为,“子孙治罪之 权,全在祖父母、父母,实为教孝之盛轨"。在正当防卫的概念是否适用于子孙受到 尊长亲属侵害的场合上,礼教派主张保留尊亲属对子孙的教令权,对“正当防卫"条 款予以限制;而法理派则认为教令权是旧的家族主义的残余,与宪政时代的国家主义 原则格格不入。

    一编自梁治平著《礼教与法律:法律移植时代的文化冲突》

    材料二:儒家思想以伦常为中心,讲究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因此制定有差别性 的行为规范——礼。法家则讲一赏一刑,反对有别,认为亲亲爱私则乱,不因人而并 其法,太史公所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之于法"者也。所谓“儒法之争”主 体上是礼治、法治之争,更具体言之,亦即差别性行为规范及同一性行为规范之争。

    —摘编自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1.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子孙违反教令"反映出的中国古代法律与近 现代法律思想的差异。
    2.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唐时期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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