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蒙古人最初没有俸禄的观念,蒙古本部的官吏也没有俸禄,怯薛及千户、百户长官靠不断从战争中掠夺大量财物和人口,从而为生活提供保障。元世祖忽必烈即位,着手建立俸禄制度。“以国朝之成法”为基础,“援唐宋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缘饰以文,附会汉法”。《元史·食货志》载:“禄秩之制,凡朝廷官,中统元年定之。六部官,二年定之。随路州县官,是年十月定之。”官员的俸钱主要使用中统钞支付。但中统钞贬值,物价上涨,政府小吏俸禄微薄,生活艰难。至元二十年,中书省奉旨增加吏员俸禄,上涨百分之五十。元成宗时期,为应对物价持续上涨,开始给官吏增加俸米。此后,中央和地方官员都增添了俸米一项,官吏俸米上升到俸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七左右。纸钞的不断贬值使众多官吏生活艰难,元朝政府又出现多次停俸,中下级官吏俸禄遭“擅自克减”,这助长了官吏们利用各种手段从事贪污、敲诈等非法活动。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