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895-1913年,中国近代民族工业进入初步发展时期。这19年中,国内新创办的、资本在1万元以上的工厂共有468家,平均每年增设24.6家,资本总额高达9822万元,平均每年新投资为516.9万元。值得指出的是,新投资本中80%以上属商办企业,改变了甲午中日战争前以清政府投资为主的特点,民族资本成为本国工业资本的主体。投资方向方面,主要涉及纺织、缫丝、面粉、火柴等轻工业。同时,在工业企业的地区配置上,开始越出沿海、沿江口岸,逐渐向内地城市伸展。
——摘编自王觉非《近代中国工业的发展以及阻碍因素》
材料二: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就提出来了,当时经济问题的症结集中表现为企业效率的低下。因此政府提出要“搞活企业”,基本的思路是“放权”。1979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随后各地各部门组织试点。1987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普遍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进一步推广承包制。但在承包经营之下,国有企业经营困难依然存在,本来期望企业自负盈亏,结果往往是“厂长负盈、银行负亏、政府负责”。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一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司法》,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据萧冬连《国有企业改革之路:从“放权让利”到“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