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什么叫做美呢?
在一般人看,美是物所固有的。有些人物生来就美,有些人物生来就丑。比如称赞一个美人,你说她像一朵鲜花,像一颗明星,像一只轻燕,你决不说她像一个布袋,像一头犀牛或是像一只癞蛤蟆。这就分明承认鲜花、明星和轻燕一类事物原来是美的,布袋、犀牛和癞蛤蟆一类事物原来是丑的。说美人是美的,也犹如说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一样,她的高矮肥瘦是她从娘胎带来的,她的美也是如此,和你看者无关。这种见解并不限于一般人,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也是如此想。所以他们费许多心力去实验最美的颜色是红色还是蓝色,最美的形体是曲线还是直线,最美的音调是G调还是F调。
但是这种普遍的见解显然有很大的难点,如果美本来是物的属性,则凡是长眼睛的人们应该都可以看到,应该都承认它美,好比一个人的高矮,有尺可量,是高大家就要都说高,是矮大家就要都说矮。但是美的估定就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假如你说一个人美,我说她不美,你用什么方法可以说服我呢?有些人欢喜辛稼轩而讨厌温飞卿,有些人欢喜温飞卿而讨厌辛稼轩,这究竟谁是谁非呢?同是一个对象,有人说美,有人说丑,从此可知美本在物之说有些不妥了。
因此,有一派哲学家说美是心的产品。美如何是心的产品,他们的说法却不一致。康德以为美感判断是主观的而却有普遍性,因为人心的构造彼此相同。黑格尔以为美是在个别事物上见出概念或理想。比如你觉得峨眉山美,是由于它表现“庄严”“厚重”的概念。你觉得《孔雀东南飞》美,是由于它表现“爱”与“孝”两种理想的冲突。托尔斯泰以为美的事物都含有宗教和道德的教训。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说法。说法既不一致,就只有都是错误的可能而没有都是不错的可能,好比一个数学题生出许多不同的答数一样。大约哲学家们都犯过信理智的毛病,艺术的欣赏大半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智的。在觉得一件事物美时,我们纯凭直觉,并不是在下判断,如康德所说的;也不是在从个别事物中见出普遍原理,如黑格尔、托尔斯泰一般人所说的;因为这些都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而美感并不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还不仅此,美虽不完全在物却亦非与物无关,你看到峨眉山才觉得庄严、厚重,看到一个小土墩却不能觉得庄严、厚重。从此可知,物须先有使人觉得美的可能性,人不能完全凭心灵创造出美来。
依我们看,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形象属物而却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我却又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再拿欣赏古松的例子来说,松的苍翠劲直是物理,松的清风亮节是人情。从“我”的方面说,古松的形象并非天生自在的,同是一棵古松,千万人所见到的形象就有千万不同,所以每个形象都是每个人凭着人情创造出来的,每个人所见到的古松的形象就是每个人所创造的艺术品,它有艺术品通常所具的个性,它能表现各个人的性分和情趣。从“物”的方面说,创造都要有创造者和所创造物,所创造物并非从无中生有,也要有若干材料,这材料也要有创造成美的可能性。所以松的形象这一个艺术品的成功,一半是我的贡献,一半是松的贡献。
(摘编自朱光潜《厚积落叶听雨声》,有删改)
材料二:
庄子认为,一般所说的美与丑的问题,是知识分别下的产物,它是不真的,同时也是无意义的。庄子从以下几个角度深入讨论这一问题:
一是从人的情感不确定性上看美丑区别的无意义。美丑的判分受制于主观的情感、知识,所以说“美者自美”,这样的美,“吾不知其美”;“其恶者自恶”这样的丑,“吾不知其丑”。故而美丑的分别是无意义的。
二是从生命的过程来看美丑分别的无定性。庄子指出,生命由气而生,因气而长,通天下一气,强调万物从本质上说是没有区别的,所谓“万物一也”。具体到美的问题,美丑相替相生,美丑处于无定的状态,此时之谓美,彼时则谓丑,美丑是不确定的。他所说的“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就是这个意思。
庄子由此得出他的“不藏是非美恶”的重要观点。一切对美的追求都是无意义的,因为我们说一个美的问题,都是在与丑相对的意义上得出的,都是知识的分别。
老庄关于美丑问题的卓见,被禅宗激活,并在艺术和审美领域发酵,从而促进了晚唐五代以来中国美学观念的一次大的转变。
自晚唐五代以来,中国艺术和审美观念中出现了有意模糊美丑界限的观点,甚至形成了一个追求“丑”的风尚,根源上是对美丑作为一种知识见解的否定。苏轼有诗云“如今老且懒,细事百不欲。美恶两俱忘,谁能强追逐。”欧阳修得到一方砚台,有诗赞道:“砖瓦贱微物,得厕笔墨间;于物用有宜,不计丑与妍。”虽然这方砚台颜色黝黑,触之冰冷,但又何妨。徐渭赞丑观音说:“至相无相,既有相矣,美丑冯延寿状,真体何得而状?”西施就是无盐,忘却美丑的分别,从而释放艺术的创造力。
(摘编自朱良志《真水无香》,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