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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高二下·信宜期中)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国籍立法,出现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西方国家。1840年以前,清朝厉行海禁政策,实际上剥夺了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自动放弃对他们的管辖权和保护权。1840年以后,清政府与欧美列强就海外华侨国籍归属问题频发冲突;同时,海外华人入籍者日益增多,清朝官员们对此 日益重视并上奏要求中央政府加以解决。1908年,荷兰当局强迫印尼华侨入籍,受到当地华人激 烈反对,中荷外交斗争又起,此次双方均试图以国内立法作为谈判基础。由于荷兰当局加快了立 法行动,清朝的国籍法在拖延数年之后,突然间以异乎寻常的速度颁布实行。宣统元年(1909年) 闰二月七日,清政府正式颁布《大清国籍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国籍法。从这时开 始,海外华侨的国籍归属有了法律依据。但是,荷兰并不接受,经过数年交涉,以中方妥协而 告终。 

    ——摘编自袁丁《中国第一部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的产生》 

    1.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大清国籍条例》产生的原因。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大清国籍条例》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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