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41 年5月l日,中共中央批准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全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战的基本路线和根据地建设的基本方针。
民主政权建设,是抗日根据地建设首要的、根本的任务。中国共产党提出,根据地政权是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边区(省)、县参议会既是民意机关,也是立法机关....抗日民主政府在工作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原则。这样做,可以容纳各方面的代表,团结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各阶级、阶层。抗日民主政权普遍采取民主集中制,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机构的领导人都经过人民选举产生。
——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新民主主义革余时期》
材料二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简称八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通过。八二宪法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鍵时刻,以根本法的形式,重述了民主集中制这个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使共和国这艘巨轮,载着人民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梦想,劈波斩浪,把中华民族带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新时期。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简史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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