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所谓诗意,当不仅在于使用优美的词汇,表达理想景观。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品品皆出诗意。王维的禅味是诗意,李白的幻想是诗意,杜甫对事物的准确描述是诗意,白居易的自相矛盾是诗意,李贺的生涩别扭也是诗意……总之,诗意是一种使我们超越事物一般状态的感觉;因为有了诗意,我们麻木、散漫、暗淡无光的生命获得再生之力。
诗歌的诗意来自我们对于世界、生活的看法,来自我们对于诗意的发现。诗人发现事物诗意的一刹那,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人与世界相遇的一刹那,而在相遇的一刹那,心灵感应降临的一刹那,人和世界都会有所改变,生活因此变得迷人,有光彩,神秘,不可思议。陈子昂发现了“赤丸杀公吏,白刃报私仇”(《感遇·其三十四》)的诗意,阿波里奈尔发现了一个走在雾中的罗圈腿农夫的诗意(《秋天》)。许多人漠视生活中的诗意是因为他们没有勇气切入生活,触及事物。对他们来说,生活不是此时此刻的存在,而是远方、亿万年时光。他们以为只有物理时空能够给他们距离和词汇,实际上,他们完全不了解他们的心灵。他们应该对着镜子入神地自我观望三分钟,他们会发现镜子里的人他们从未见过。他们误解了诗歌写作,误解了马拉美所说的“语言之花”的意思。马拉美所说的“语言之花”是第二位的,一个诗人必须首先让他的诗歌语言触及那真实的花朵,然后再把它处理成语言之花。诗歌中的真实事物是第一位的。事实上,任何事物都充满了诗意,无论它们是美的还是丑的,善的还是恶的,明亮的还是昏暗的,只要你发现,只要你抓住,任何事物一经你说出,都会诗意盎然。
(摘编自西川《生活的诗意》)
材料二:
我们中国文化史的核心就是诗意,或者说诗意是中国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诗像梦一样一直缠绕着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我们民族的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能够读几首诗、背几首诗,因为诗可以说是我们中华民族血脉里的东西。
纵观我们民族的文学史,应该说它也是一部诗的历史。大家可能很熟悉胡适先生关于文学史的观点,那就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他认为中国文学是这样发展的。但你要知道,当时胡适提倡白话文,他的意思是说文学是发展的、是进化的,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完全是有理由的。为此,他需要寻找一个根据、一个史实,所以提出了关于文学史的这个观点。然而事实上,他的这个观点把中国文学史中诗的重要地位给抹杀了。诗在我们中国文学里,实际上从来都是主导文学的,唐诗不谈,宋也是以诗为主。称苏东坡为诗人他很开心,叫他词人就未必,因为词是诗之余。元明也是如此。到了清代,晚清出现了一批非常优秀的诗人,在文字狱的背景下,这批文人实际上保存了汉文化的经典,清诗用了很多的文学典故,他们把诗写得非常含蓄、非常精彩。即便是小说《红楼梦》,它之所以精彩,也是因为它的诗意。整部《红楼梦》,写了许许多多的诗,但曹雪芹是根据小说中每个人的身份在写诗,因此小说中的这些诗并不能代表曹雪芹本人的最高水准。曹雪芹真正以自己的身份写的诗,流传下来的只有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这两句诗很明显有“诗鬼”李贺的味道,这也说明曹雪芹本人其实是一个诗人,而且是个非常好的诗人。
(摘编自陈鹏举《用诗意理解世界,是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方式》)
材料三:
所谓“诗意地栖居”,是人的生活、生存的诗化。“诗意”的内涵是丰富的,而且是多指向的,但是,笔者以为,其本质是明确的,那就是自由与和谐。自由自在,其乐无穷,这是世上善良人们共有的体验;自然而然,生趣盎然,则往往又是人们生存中滋生诗情画意的根本元素。但人类的生存并不仅止于单向度地依附于自在的自然,或终日满足于欣赏自在的自然,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还要进行能动的创造性实践,即所谓“充满劳绩”。所以,如何使得人类的实践行为(包括对自然的“人化”)成为充满“诗意”的创造,亦即如何在“充满劳绩”的同时,为人类的生存创造出更大的自由空间与和谐境界,这是问题的关键——人类生存实践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人类作为从自然环境中剥离而出的一个智能物种,本质上就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缘关系。在人类历史发展演进的过程中,这二者之间,有过对立,有过混乱,有过和谐,有过平衡。顺应自在的自然环境,以求生存,是人类的天性;改造自在的自然环境,以求更好地生存,是人类的特性。总而言之,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总是促使人类与自然环境保持一种根本性的关系。在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自然界从“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对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变成了对人类有益的、为人服务的对象。它或者作为人类的生活环境而出现,或者成为人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资料来源,成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故而,人类在生存实践中必须与自然环境保持和谐,包括在人类发展中对于自在的自然世界的改造,也应当把握适度。
(选自宋生贵《人类生存的诗意之源》,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