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地方体委为主导的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后,国家体委成立了训练竞赛六司,开始优先发展竞技体育,通过加大竞技体育财政投入等方式,推动我国竞技体育水平迅速提高。1986年是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元年,国家体委颁布了《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草案的总方针是“推动体育社会化、科学化,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由于此次改革存在不完整与不健全性,国家体委于1993年制定《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体育体制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首次提出要将政府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推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在北京奥运会后我国又进行了新一轮的体育改革,重点围绕政府、协会、竞赛等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其效益正逐渐对全民健康产生影响。
——摘编自穆文浩《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回溯与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