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英国光荣革命后,内阁会议由英王主持,全部行政是由国王及其任命的政府大臣来掌握的,这些大臣完全对国王负责。1701年议会通过法案,规定:凡是国王的诏令必须由同意这一诏令的政府大臣签署才能生效。1717年之后,英王不再主持并逐渐不参加内阁会议,开始形成由选举产生的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任首相、主持内阁会议的惯例,1721年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英国的责任制内阁逐渐形成。1742年,沃波尔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1784年,小威廉·皮特试图通过改革来抑制国王乔治三世的专权倾向,因当时有不少议员被国王收买,皮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会,最终改革得到议会的大力支持,小皮特得以继续主持内阁17年。
——摘编自潘润涵《简明世界近代史》
材料二:什么是现代国家?近代以来,人们根据源于西方的各种观念,或将建立单一民族国家作为现代国家的标志,或将建立联邦制、地方自治制度作为现代国家的标志,或将建立普选制议会制、两党制多党制作为现代国家的标志。这些理解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基本上都是从政体即政治运作方式来认识现代国家的。
——摘编自(英)克里斯·皮尔森《论现代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