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本是物理学专业名词,并无褒贬之分。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在资本驱动、平台共谋、粉丝狂欢的共同作用下, ① , 直至“唯流量论”的出现使其走入死胡同。
“唯流量”说到底是资本游戏的道具和手段。在此游戏中,偶像成为资本套现的符号性“商品”。越是“顶流”偶像, ② 因此,偶像被千方百计打造成各种“金玉其外”的“人设”,成为充满魔力的“商品”,高居“注意力经济”顶端,带来巨大的套现能力。一部好的作品,理应把社会就益放在前位;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前者必须眼从后者。因此这种特经济标准置于首位,轻视甚至忽视思想艺术的做法,是必须坚决反对的。
③ , 它从数据层面反映了市场对文艺作品的认可程度;但当带着价值观扭曲、思想贫困、道德缺失、技术作弊等症候的巨大流量奔涌而采来时,那么其“流速”越大,“浪头”越高,危害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