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不一定就是“低俗”,或“俗不可耐”,它往往映射了人的七情六欲,是人的本性所钟,我们不用刻意掩饰,更无须将高雅作为遮挡。【甲】有时候,正视自己的“俗”、承认自己的趣味,并非那么不堪。但是,如果完全安于“俗”也是不可取的,那样,便真成了“俗不可耐”。高飘在上的非烟火气,多少得有点,七分俗气,三分仙气,个人的身上也就同时兼容了俗味与趣味。要知道,马伯庸虽然将自己的“俗”渲染得淋漓尽致 , 但他照样是个能玩转“雅”的人,如此,他笔下的文字才能兼具情趣和理趣。总之,雅俗兼具,是一个良好的状态。【乙】用一种去掩饰另一种,难免贻笑大方 , 用一种去否定另一种,更难免堕入幼稚的二元论思维。毕竟,高雅之人,虽然学富五车、超尘拔俗,也无法终日悬浮于俗世之上。【丙】庸俗之辈,若三句不离利益,出言鸡零狗碎,毫无超越的眼光、高蹈的情怀,也难免油腻得可怕。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正视自己的“下里巴人”,但同时,也不应忘了仰望“阳春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