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赏忠厚之至论
[宋]苏辙
古之君子立于天下,非有求胜于斯民也。为刑以待天下之罪戾,而唯恐民之入于其中以不能自出也;为赏以待天下之贤才,而唯恐天下之无贤而其赏之无以加之也。盖以君子先天下,而后有不得已焉。夫不得已者,非吾君子之所志也,民自为而召之也。故罪疑者从轻,功疑者从重,皆顺天下之所欲从。
且夫以君临民,其强弱之势,上下之分,非待夫与之争寻常之是非而后能胜之矣。故宁委之于利,使之取其优而吾无求胜焉。夫惟天下之罪恶暴著而不可掩,别白而不可解,不得已而用其刑;朝廷之无功,乡党之无义,不得已而爱其赏。如此,然后知吾之用刑,而非吾之好杀人也;知吾之不赏,而非吾之不欲富贵人也。使夫其罪可以推而纳之于刑,其迹可以引而置之于无罪;其功与之而至于可赏,排之而至于不可赏。若是二者而不以与民,则天下将有以议我矣。使天下而皆知其可刑与不可赏也,则吾犹可以自解;使天下而知其可以无刑、可以有赏之说,则将以我为忍人,而爱夫爵禄也。
圣人不然,以为天下之人,不幸而有罪,可以刑,可以无刑,刑之而伤于仁;幸而有功,可以赏,可以无赏,无赏而害于信。与其不屈吾法,孰若使民全其肌肤保其首领而无憾于其上?与其名器之不僭,孰若使民乐得为善之利而无望望不足之意?呜呼,知其有可以与之之道而不与,是亦志于残民而已矣。且彼君子之与之也,岂徒曰与之而已也,与之而遂因以劝之焉耳。故舍有罪而从无罪者,是以耻劝之也;去轻赏而就重赏者,是以义劝之也。盖欲其思而得之也。故夫尧舜三代之盛,舍此而忠厚之化,亦无以见于民矣。
(选自《苏辙集》)
若夫当时赏罚之所不能及则又为之明言其状而使后世嗟叹痛惜之不已呜呼贤人君子之功烈与夫乱臣贼子罪恶之状于此皆可以无忧其无闻焉是故古者圣人重史官
(选自苏辙《史官助赏罚论》)
①则将以我为忍人,而爱夫爵禄也。
②知其有可以与之之道而不与,是亦志于残民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