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针对新的惩戒规则,九年级(1)班同学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合力护航]2020年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监护不利、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