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驿站是元代官办的交通设施。管理驿站的中央机构,原来是诸站都统领使司,后来改名为通政院。 各驿站设置提领、副使、百户等站官,管领站务。按照官方的统计,在中书省直辖的腹里地区和河南、辽阳、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云南、甘肃行省共设置了 1400 处驿站,通往岭北行省的三条主要站道共设置驿站 119 处,宣政院管辖的吐蕃地区设置了 27 处驿站。驿站为官方 来往人员提供交通工具、休息场所和饮食服务,“于是四方往来之使,止则有馆舍,顿则有供帐,饥 渴则有饮食,而梯航毕达,海宇会同”交通有陆路和水路,驿站因此分为陆站和水站两大类,无论是 陆站还是水站,都有专门的“站舍”,或者称为“馆舍”,为来往人员提供住处,并设有“厩舍”或船坞。
——摘编自史卫民《中国大通史·元(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