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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高二上·海口月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社会的变迁是渐进的、长时段的;法律变革过程根本上是一种改良过程,必须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在突发的、短时期的革命行动及政治、军事事件之后构建的法律,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以往法律传统的破坏大于发扬,摒弃多于继承,变革历程呈“跳跃式”。裂变的法律不但违背社会发展的规律,也违背法律自身发展的规律,难以与社会生活保持协调。

    纵观近代中国,从清末到辛亥,从北洋到北伐,从南京国民政府到新中国政权,革命浪潮一浪高过一浪,革命的理想和目标不断实现,法律制度模式不断被刷新。可是,社会结构的演变比较缓慢,自然经济结构相当稳固;市场经济不够发达,契约观念养成困难;民众心理上传统因素的烙印短时间内并未消除;情、理、法合一的司法伦理依然存在;广大乡间社会还是重调解、轻诉讼。重礼俗习惯、轻成文法典,重权力、轻权利;仍在民间流行的“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等乡谚,都生动地刻画了民众的法律心态;清廉秉公的法官还会被亲友骂成“傻瓜”,欲从事律师事务的晚辈还会被尊长教训为“有损阴德”……这些都是民众法律心态的缩影,折射民众司法信仰的严重缺失。只在制度层面大做文章,不对社会实际考察分析,寻找法律与社会之间的最佳切合点,引进司法制度只能漂浮于社会生活之上,甚至激起社会生活与法律的对抗。

    ——摘编自张仁善《论中国近代司法文化发展的多层面冲突》

    1.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出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特点。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思想观念角度,指出阻碍近代司法制度发展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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