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公共性本是文学的天然属性,不管是创作,还是批评与研究。但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在一系列概念、思维及其操作范式的规训下,我们逐渐把公共性剥离于自身。其中,“纯文学”“人文精神大讨论”“学院化”像是施加于当代文学的三次手术,这三种提法及其关联的一系列知识实践、意义生产已经将当代文学的公共性消解殆尽。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历史进程来看,文学史的进程其实是强压在文学身上的诸多功能逐渐被卸载、被其他艺术门类和人文学科分担的过程,于是文学逐渐退居于现代社会的边缘地位。同时,那些本就与媒介技术关系紧密的艺术门类,自然会在知识传播、智力训练、审美愉悦等层面与文学发生竞争,并强势挤压文学的生存空间和意义辐射范围。在一个常态化的现代社会,文学居于文化结构的边缘位置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何在边缘位置参与思想文化的多元竞争和对话,参与社会、历史、政治形态的整体建构,才是思考如何重建文学公共性的起点。
然而,当文学公共性缺失的相关问题被提起时,我们总是把原因归结为外部因素的冲击和挤压。其中最常用的手法是,无限夸大、片面强调前述这些观念中所陈述的社会、历史、政治因素,并将其归结为环绕于所谓文学本体的外部势力。尽管我们或许还记得一些概念、思维产生的原始语境和复杂、丰富的意义层次,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一直走的是一条自我阉割、自我约束、自我提纯的窄化之路。于是,“纯文学”“人文精神大讨论”“学院化”这三种观念包含着自我反省意识、自我保护策略的历史判断,沦落为当代文学特别是当代文学研究和批评公共性缺失的遮羞布。
(摘编自方岩《当代文学的公共性》)
材料二:
20世纪末,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作家过于关注私人领域,有效回避或远离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使文学承载的思想文化的引导功能变得越来越微弱,从而也使文学公共性不断萎缩和几近失语。
文学是“人学”,应该坚持人的理想,站在人的立场上,关注社会现实,以人的价值、理想、精神对非人道的“物”抗争,对不合理的现实进行批判。文学最重要的价值在于揭示人类社会历史的丰富内涵,表现对人类精神、人性的深刻关怀,始终体现、凝结并发展着真、善、美;在意识形态领域内肩负着社会舆论的引导者和社会行为的示范者的重要使命。然而,当下中国一些文学作品却反其道大肆描写人所具有的动物本能及潜在的欲念,追求个人意识和极端私人化的自娱自乐,远离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和文学传统的“载道”功能。文学价值取向的种种偏差,迅速瓦解文学传统话语的权威,文学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
文学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内容与形式是文学作品中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中国古人倡导“文以载道”“诗以言志”,“载道”和“言志”是“文”和“诗”存在的基础。无论是新乐府运动,还是古文运动,中国古代几次重大的诗文革新运动,都举着反形式追求、反靡丽文风的旗号。然而,在当下中国,许多作家脱离社会生活,缺少必要的生活积淀和独特的社会体验,他们的创作素材不得不靠报纸的社会新闻版内容或者影视碟片来填充,甚至靠凭空想象捏造;同时,许多人过于追求华丽的语言以及纯形式的文学艺术。文学内容供给的缺位,导致中国当下文学的“皮囊化”。
目前,社会一些“黄、赌、毒”作品的出现,既严重冲击了出版业的市场秩序,也毁损了文学的声誉。其中有人为原因,但更多是制度缺陷造成的。长期以来,我们对作品的评估、监管和治理的法律或机制特别缺乏,一定程度上滋生或助长了这种文学乱象。
中国文学艺术源远流长,在数千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经过不断积淀、总结、提炼和完善,逐渐形成了优秀的文学传统精神。然而,在当下中国文学中,这种精神却被亵渎了。有些作家长期脱离或无法审视当代现实,忽视对民生、社会的深层关怀;他们缺乏历史穿透力和人性洞察力,沉迷于自我历史回忆,或以自然主义和失败主义的态度面对现实,把人生之恶绝对化、主题化,让人们不断浸泡在苦难、痛苦、仇恨、压抑、凶恶、畸形、污秽或变态的情感状态之中;面对市场化,他们放弃了文学特有的审美理想和独立原则,以迎合畸形的社会需求为写作目标,不仅让文学蒙羞,也加速了文学的边缘化。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形式,文学公共性的基本使命就是改革、形塑人的主体结构和情感意志,促使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甚至精神关系发生历史变革,谋求建立一种新的存在秩序与社会关系结构。目前中国应当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实现向文学公共性本位的回归。
(摘编自蔡清辉《当代中国文学公共性的缺失与重构》)